学生乘坐通勤班车须知
1.学校班车是用来保障教职工上班、上课的通勤车辆,不允许学生因私乘坐。
2.学生因公乘车,可持所在单位开具的《学生乘坐通勤班车申请单》乘坐。《学生乘坐通勤班车申请单》不作为长期乘坐凭证,上车时请将此单交于当班驾驶员。驾驶员根据所驾车辆实际乘坐情况予以安排。无乘车申请单的不予乘坐。
3.学生乘坐班车请避开6:50(大学路校区)、17:40(龙子湖校区)两个高峰时段;上车依照先教职工再学生的顺序,不得抢座占座。如当班车辆已坐满,会安排最近班次让学生乘坐。
4.请文明乘车,服从安排。如有不服从安排、抢座、车内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,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,并通告当事学生所在单位。
《学生乘坐通勤班车申请单》在党政办公室网页-班车安排中下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