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党政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班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工。二、工作期间离岗半天的,须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岗。三、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,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,事后必须销假;请假超过三天(含三天)的,按学校人事部门规定办理。四、办公室人员必须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。五、办公室人员考勤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,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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