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校领导 全体在校校领导 2.其他人员 各学院(部)书记、院长;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(党校)、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、党委统战部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、党委保卫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务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校团委、后勤管理处、联络发展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信息管理中心、创新创业中心、招生办公室、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、心理发展指导中心、素质教育中心、图书馆等主要负责人。由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。 全体2026级本科生(含留学生)、全体2026级研究生、全体2026级专升本学生。由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通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