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学校班车是用来保障教职工上班、上课的通勤车辆。
二、学生因公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凭证乘车。
三、学车乘车手续
1.填写《学生乘坐通勤班车申请单》(附件),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2.大学路校区学生将《申请单》交至蓝天书院后院内通勤班车办公室,领取学生乘车证。
3.龙子湖校区学生将《申请单》交至车队办公室(综合楼107房间),领取学生乘车证。
4.学生凭证乘车,驾驶员根据车辆乘坐情况予以安排,无学生乘车证的不予安排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学生集体乘车(15人以上),需由学生所在单位安排老师全程陪同。
2.学生乘坐班车须主动出示学生乘车证,学生乘车证不作为长期乘坐凭证,公务活动结束返回下车时,请主动把学生乘车证交还驾驶员。
3.无特殊情况,学生乘车应避开6:50(大学路校区)、17:40(龙子湖校区)两个高峰时段,上车依照先教职工后学生的顺序。
4.文明乘车,服从安排。乘车学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不文明行为,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,并通告学生所在单位。
五、联系方式
大学路校区通勤班车办公室:刘林 15290814321
龙子湖校区车队办公室:黄予川 136637175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