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
内容
主持人
与会人员
主办单位
地点
11月21日
星期二
9:00
财务资产专题工作会议
申金山
1.校领导:
2.相关部门:
(1)职能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。
(2)教学院(部)的院长(主任)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。
具体由财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通知。
财务处
国有资产管理处
综合楼
532
会议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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